四、2.直管荧光灯镇流器的选用
(1)不应选用普通电感镇流器。
GB 50034-2013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规定:“直管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”。
(2) 电子镇流器的应用。
1) 电子镇流器对提高照明系统能效和质量有明显优势,可广泛地应用于各种场所,以下场所应优先选用:
a连续紧张的视觉作业场所和视觉条件要求高的场所(如设计、绘图、打字等)
b.要求特别安静的场所(病房、诊室等),青少年视看作业场所 (教室、阅览室等)。
c.需要降低频闪的作业场所 (如抛光工作区、木材机械加工、锯木等)。
d.在需要调光的场所,可用三基色荧光灯配可调光数字式镇流器,取代白炽灯或区素灯。
2) 应选用高品质、低谐波的产品,满足使用的技术要求,考虑运行维护效果,并作综合比较。
3)应采取有效措施限制不大于25W 荧光灯 (包括长度2的T8T5灯管等)镇流器的谐波含量。GB 17625.1-2012《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 (设备相输入电流≤16A)》对25W 以下灯管的谐波限值规定非常宽松,在建筑物内大量应用,将导致严重的波形畸变、中性线电流过大及功率因数降低的不良后果。
4) 选用的产品,不仅要考察其总输入功率,还应了解其输出光通量。保证流明系数(u) 不低于0.925。
(3) 节能型电感镇流器的应用。其主要优势是可靠性高、使用寿命长、谐波含量小价格较便宜。选用时应综合考虑以下要求:
1)选用自身功耗小的产品。其能效应符合 GB 17896-2012《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的规定。
2)流明系数不应小于0.95。
3) 应考虑功率因数补偿,包括单灯补偿或线路集中补偿等方。